近日,安溪县公布《关于扶持粮油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农〔2023〕67号),对种植粮油达到肯定条件的,有补助。那么,安溪县2023年粮油奖补标准是多少? 一、安溪县2023年粮油奖补标准 1、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市一级,对承包抛(撂)荒山垅田连片或集中整治复耕规模10亩以上、连续三年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的,第一年按复耕面积每亩奖励1200元,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每亩奖补300元。县一级,分别对应叠加补助300元、200元、200元。 2、鼓励规模种植大豆。市一级,对规模种植大豆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股份经济合作社),符合高产高质高效创建要求的,每亩予以补助300元。县一级,对应叠加补助200元。 3、鼓励规模种植马铃薯。市一级,对连片种植马铃薯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股份经济合作社),每亩予以补助200元。县一级,对应叠加补助200元。 4、鼓励规模种植旱稻。市一级,对规模种植旱稻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股份经济合作社),每亩予以补助200元。县一级,对应叠加补助200元。 5、鼓励规模种植水稻。县一级,对当年度种植水稻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股份经济合作社),每亩奖励300元。 6、鼓励发展茶粮套种。县一级,对茶园套种粮油作物连片50亩以上,且单产达到规定要求,其中套种大豆的单产达到50公斤(鲜重,下同),套种玉米的单产达到100公斤,套种甘薯或者马铃薯的单产达到100公斤,套种花生的单产达到100公斤,套种油菜的单产达到50公斤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300元。 7、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市一级,对入选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的经营主体,每家予以奖励3万元,在推荐申报和评审中,向粮食类农业主体倾斜。县一级,积极培养粮食类新型经营主体,对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粮油类生产经营主体,每家奖励1万元。 8、扶持粮食生产主体。市一级,对完成土地流转、连片种植粮食作物面积3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等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收购、农机购置、农资购买、种苗种子购买等用途的银行贷款最高予以已付利息70%的贴息补助,单家经营主体最高贴息额度15万元。县一级,鼓励开展整村推进土地经营权“预流转”试点工作,对已与农户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预流转协议书》,完成土地经营权连片“预流转”100亩以上,且全部种植粮油作物的,每亩奖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300元。 以上是对安溪县2023年粮油奖补标准的介绍,有需要的好友可以做个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