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房是比较常见的,一般都会请当地有经验的人包工头负责,然后请一些专业技能的泥工、木工等参与建房。日前,湖南省公布乡村建设工匠管理方法,下面一起来看看乡村建设工匠工作职责有哪些?培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乡村建设工匠是指什么人? 本省户籍,具备农村住房建设技能,能够独立或者合伙承接低层农村住房施工的职业技能人员。 二、乡村建设工匠培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乡村建设工匠按照自愿原则参与培训,参与培训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65周岁,身体健康。 2、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达到初级以上建筑工人的职业技能水平。 3、具有1年以上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木工)、水暖工、电工等任一工种现场施工经历,且自身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能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乡村建设工匠工作职责有哪些? 1、积极主动参与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首次培训总课时不少于20课时,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到期后需延期的,应提前3个月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延期复核手续。 2、申请办理证书延期复核的,应当参与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的在合格证书继续教育栏加盖继续教育合格章(时效为三年);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与培训。 3、严格按照村庄规划、住房设计图、施工技术标准和使用规程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并对重点部位的施工情况进行记录,存入建房档案。 不得为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用地审批规定、无设计施工图的村民进行住房建设;承包需要特别专业工种配合实施的工程,应有相应专业工种证书;不得将承揽的建筑工程合同转包他人。 4、协助村民选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偷工减料;对村民要求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行为,应当劝阻、推辞。乡村建设工匠应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材料并主动向建房村民宣传建房质量安全知识。 5、配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6、参与房屋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交付使用后的保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