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6号)要求,公示了20个试点入选首批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名单。那么具体有哪些地区?
一、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公示名单 (一)整灌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 2.四川省都江堰灌区 3.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大型灌区 4.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阳平原灌区 5.甘肃省石羊河流域红崖山等灌区(涉及凉州区、民勤县、永昌县) 6.山西省大同市册田等灌区(涉及云州区、阳高县、天镇县) (二)整地市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1.山东省德州市 2.江苏省无锡市 3.江苏省南通市 4.河北省保定市 5.安徽省滁州市 6.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三)整县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1.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2.山东省潍坊市冷亭区 3.湖南省益阳市南县 4.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 5.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 6.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 7.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 8.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二、高标准建设农田是什么 所谓高标准农田是指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可以达到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土壤肥、旱能灌、涝能排等特征的农田。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目前全国共划分七个区域,分别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和青藏区,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目前国家耕地为19.14亿亩,而其中高标准农田截止2022年已经建成12亿亩,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将在2023年之前在新建4500万亩、改造提升3500万亩,进一步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以上就是有关高标准建设农田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需要的好友有所帮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