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领域执法监管渐渐成为了农业部门的重大职责任务之一,而就在近日,农业执法大队引热议,而根据官方政策,农管执法事项达251项!那农管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一、农管执法事项达251项具体涉及哪些? 农管执法事项达251项具体涉及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农机、动植物检疫防疫等,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表示: 1、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法定实施主体是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第一责任层级提议是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级。 2、对在生产性试验结束后未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擅自将农业转基因生物投入生产和应用的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第一责任层级提议是国务院主管部门。 3、对未经批准生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生产、加工的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第一责任层级提议是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级。 4、对生产、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存放生产、经营档案的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第一责任层级提议是设区的市或县级。 5、对未经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第一责任层级提议是国务院主管部门。 根据指导目录,农管执法事项的实施主体是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第一责任层级提议大多数是设区的市或县级。 二、农管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农管的职责范围是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违法行为,不会干扰农民正常生产生活。网上有的帖子提到的“禁止房前屋后种瓜种菜”等,并不属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比如湖南平江县的农管的职责是: 1、贯彻实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宅基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组织或配合农业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单位移交、乡镇移送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4、负责对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5、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6、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7、负责建立全县农业综合执法的数据共享机制,为行政决策、审批服务和行业监管提供支持。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结:农管执法事项达251项,具体涉及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农机、动植物检疫防疫等,而农管的职责范围是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