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4日,晋江市人民政府公布通知,支持属地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做精特色农业产业、做大休闲农业品牌、加快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鼓励开展农业创业创新、增强农业发展保障能力、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那么,晋江市特色农业产业补助政策2023有哪些? 一、晋江市特色农业产业补助政策2023有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进一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规〔2023〕8号),本措施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3年1月1日至正式施行之日符合条件的参照实行。 (一)大力扶持粮油生产 1、对连片承包或流转20亩以上耕地种植水稻的,按种植面积每年早稻、晚稻及单季稻(含旱稻)在上级补助基础上每亩各叠加补助400元。 2、推广再生稻技术。对种植再生稻,经测产产量达到200公斤的,予以每亩补助200元。 3、鼓励并推广大豆规模种植。对连片承包或流转20亩以上耕地种植大豆的,按种植面积每年予以每亩400元补助。 4、推广油菜规模种植。对连片承包或流转30亩以上耕地种植油菜,经测产油菜籽产量达150公斤的,按种植面积予以每亩200元补助。 (二)鼓励粮油企业发展 1、对民营企业新建1000吨以上粮食标准仓库的,仓库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新建100吨以上大型食用油罐的,油罐容量每吨补助100元;新建大型粮油加工厂且日加工达100吨以上的,按日产成品量每吨补助500元,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2、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含示范加工企业、销售店)”称号的企业分别予以奖励3万元、1.5万元;对获得“中国好粮油”称号、“福建好粮油”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4万元、2万元。 3、对确定为晋江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粮食经营企业每年予以资金补助5000元/家。 (三)完善奖励机制 推广农业“五新”集成应用,每年安排50万农业“五新”技术推广专项经费,建立10—20个农作物“五新”实验、示范片,每个实验、示范片予以补助2—3万。 (四)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 1、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场创建的企业,分别予以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 2、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国家补贴机具的,我市予以15%累加补贴,但各级补贴累加不得超过购机总额的50%。 (五)扶持发展远洋渔业 鼓励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产品,对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产品在晋江市港口上岸并纳入统计的,按海关报关单净重数量予以每吨300元补助。 (六)鼓励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农业产业 1、支持农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展农业产业,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一村一品”示范村的,分别一次性予以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产业强镇的,分别一次性予以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2、对新评定为全国乡村特色产品的,予以牵头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评定为全国乡村工匠的,予以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七)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 对承包撂荒地连片或集中整治复耕规模20亩以上并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的,第一年按复耕种粮面积每亩奖励500元,第二年按实际种粮面积每亩奖补500元。 以上是小编对晋江市特色农业产业补助政策2023的介绍,其中,对承包撂荒地连片或集中整治复耕规模20亩以上并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的,第一年按复耕种粮面积每亩奖励500元,第二年按实际种粮面积每亩奖补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