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平阳县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想法》(平政办〔2024〕58号),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补助。本实施想法自2024年11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那么,浙江温州平阳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浙江温州平阳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 1、秸秆还田离田设备购置补贴 对购置秸秆还田设备、秸秆收储利用设备设施予以定额补贴,具体按照平阳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名录外的设备购置可列入收储中心项目建设内申报)。 2、秸秆收储中心建设资金补助 通过立项,对按有关标准建设的秸秆收储中心项目的业主,按核定的投资额予以70%补助,补助最高50万元,补助内容包含基础设施和设备购置(不得重复补助)。 3、秸秆离田利用奖补 对收购本县秸秆,且在本县实施的年累计利用量100吨(含)以上的秸秆离田利用项目(不包含秸秆热电联产项目),按实际利用量予以补助50元/吨,补助最高100万元;并对其中年累计利用量1000吨(含)以上的项目,额外再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秸秆收储补助 鼓励种植户实施农作物秸秆低留茬收割、全量化机械化打捆离田,对在本县秸秆打捆离田年累计收储量达100吨(含)以上的种植户、合作社、企业等主体,予以补助100元/吨,补助最高100万元。 以上是对浙江温州平阳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的介绍,各项奖补均实行跨年度据实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