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南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阜南县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若干政策》,支持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那么,阜南县2023年农业扶持政策有哪些?
一、阜南县2023年农业扶持政策 (一)支持特色农业发展 1、支持设施蔬菜发展。对当年新建宽度8米钢架大棚净面积30亩及以上、宽度10米及以上双拱钢架大棚净面积20亩及以上、连栋大棚净面积10亩及以上、日光温室净面积10亩及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亩一次性补贴0.5万元、1万元、1.5万元、3万元。对当年新建1000平方米及以上智能食用菌菇房每平方米奖补80元。单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花生产业发展。集中连片种植高油酸花生50亩及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亩奖补300元。 3、支持焦半夏产业发展。当年集中连片种植焦半夏20亩及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亩奖补700元。 4、支持大豆产业发展。集中连片种植大豆50亩及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亩奖补60元。 5、支持肉牛肉羊产业发展。对新建2000平方米及以上标准化肉牛肉羊养殖场,存栏牛200头及以上或存栏羊1000只及以上,配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按场舍面积,每平方米奖补12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支持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对当年新增集中连片稻渔综合种养100—200亩以下、200—500亩以下、500亩及以上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分别一次性奖补2万元、4万元、6万元。 7、支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新获评国家级、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分别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 (二)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8、支持农产品冷冻库、冷藏保鲜库建设。对新建农产品冷冻库、冷藏保鲜库,库容在500立方米及以上,符合土地使用政策并正常投入生产,每立方米一次性补助200元,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50万元。 9、支持农产品初加工产业发展。对新建的农产品防腐蚀、无污染配套不锈钢设备和行车或传送带设备,每口体积50立方米及以上的腌制池,每口奖补3万元;对新购入的农产品初加工设备,实际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50万元。 10、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额200万元至500万元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对加工设备按固定资产投资额20%予以奖补,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11、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市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分别予以一次性奖补15万元、10万元。 12、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予以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通过监测的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分别予以奖补5万元、3万元。 13、支持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新获得的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予以奖补5万元、3万元、1万元;对新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予以奖补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市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别予以牵头企业奖补10万元、5万元。 14、支持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对当年新建库棚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农事服务中心占地面积达到10亩(淮河以北),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不少于10台套,年作业服务面积在8000亩及以上,主要机具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的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一次性奖补15万元。 15、支持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对新建设运行且日烘干能力在200吨、300吨、400吨以上的连续式谷物烘干中心或日烘干能力在60吨、100吨、200吨以上的循环式谷物烘干中心,分别予以15万元、25万元、35万元一次性奖励。 16、支持高素养农民培养。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民田间学校的主体或单位,分别予以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17、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行产业发展。对获得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行示范园区、省级乡村旅行后备箱工程基地的主体,予以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行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予以10万元奖补。 (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 18、支持数字农业建设。对新增农业物联网、数字化、智能化设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设备投资总额的40%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50万元。 19、支持水肥一体化建设。对当年新建水肥一体化智能设施设备,蔬果50亩及以上或粮食300亩及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每亩一次性补贴400元。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30万元。 (五)支持种业发展 20、支持农作物良种繁育。对种子企业具有知识产权品种规模在1000亩以上(含1000亩)的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每亩奖补100元。单个主体最高奖补20万元。 21、支持工厂化育苗。对新建蔬菜工厂化育苗自动生产线,按设备购置价的20%予以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100万元。 22、支持新品种选育。对通过国家、省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分别予以育种主体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登记备案或认定的植物新品种,予以育种主体一次性奖励5万元。 23、支持畜禽种业发展。对当年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原种场、祖代场、父母代场,分别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 24、支持水产种业发展。对当年取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水产原种场或良种场资格认定的经营主体,分别予以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六)支持农产品优质发展 25、支持农产品质量认证。对当年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予以一次性奖补3万元,每增加一个产品,予以一次性奖补1万元;当年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予以一次性奖补4万元,每增加一个产品,予以一次性奖补1万元;当年续展绿色食品证书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予以一次性奖补0.5万元;当年进行有机农产品再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予以一次性奖补1.5万元;当年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申报主体,予以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6、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予以一次性奖补50万元。新获得“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主体,每个品牌分别予以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3万元。新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予以一次性奖补10万元。新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节庆大赛、餐饮大赛且获金奖、银奖、铜奖(一、二、三等奖)的主体,分别予以一次性奖补2万元、1万元、0.5万元。 27、支持农业标准化发展。对主持制定农业方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的企业(排名前三位),分别予以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新创建为国家、省、市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分别予以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创建为省级、市级蔬菜标准园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分别予以一次性奖补15万元、5万元。对当年创建国家、省、市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并通过验收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 28、支持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对建成省级及以上的动物疫病净化场或无疫小区的,予以一次性奖补5万元。 29、支持养殖场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对通过市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验收的,予以一次性奖补1万元。 以上是对阜南县2023年农业扶持政策的介绍,实施主体可根据业务类型在项目实施前到所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畜牧兽医站)登记备案,项目实施完成、达到相应奖补条件后,实施主体根据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期限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审核、核查、验收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