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后,出现未办理结婚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等的情形时,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些2021年离婚退彩礼政策,以及离婚退还彩礼标准新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在2021年婚姻法对于彩礼的规定:“禁止包办婚姻,紧止靠婚姻索取财物”。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在离婚纠纷中,很多人的目光会聚焦在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似乎在金钱面前,之前的海誓山盟就像流水,流水无情,去留无痕。以上就是分享给大家的一些2021年离婚退彩礼政策,以及离婚退还彩礼标准新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